最近在閱讀佛洛姆的愛的藝術這本小書。 開宗明義愛是藝術,即代表愛需要知識與努力。愛是意志,代表照顧責任尊重了解。
回頭望撐啊晃的活到這把歲數的我,從成年到現在十年了,似乎都致力於愛這件事。怎麼說呢,原來就是在摸索什麼是父母的愛,愛自己,怎麼愛他人,和對神的愛。而現在認為這可能是同一件事。
因為人性,無條件和有條件的愛同時存在,即使是最自己也一樣。對我而言,這個“矛盾”對自身是最為明顯的。明白這個理論之後自身中一直以來的衝突困惑豁然開朗,原來不矛盾只是感想依然曖昧得無法清楚表達。也許這正是,當越了解一件事物的時候越發現自己的無知渺小。 到最後什麼都說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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